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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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沪财发[2020]18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0-12-31
【生效日期】:2021-01-28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4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沪财发[2020]18号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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