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2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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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0-08-12
【生效日期】:2020-08-12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7-16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8月12日 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详见附件1)以及“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续期的通知”(深前海规[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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