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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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冀税函[2020]132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0-07-24
【生效日期】:2020-07-24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4-04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冀税函[2020]132号 2020年7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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