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0
【发布文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276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0-07-24
【生效日期】:2020-09-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5-17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276  2020年724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9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2020年7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综合考虑本省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实际情况,对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具体办法决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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