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276号 2020年7月24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2020年7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综合考虑本省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实际情况,对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具体办法决定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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