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支持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发布日期:2020-04-20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0-04-20
【生效日期】:2020-04-20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7-09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0420

党和政府历来对大学生、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十分重视,制定专项优惠政策予以支持。现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10号)政策内容梳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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