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6-28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3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0-06-28
【生效日期】:2020-06-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08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628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19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2019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7757元,折算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646元(四舍五入取整数)。现对我市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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