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30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3
【发布文号】:新税公告[2020]3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0-03-30
【生效日期】:2020-03-30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9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税公告[2020]3号  2020330

为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区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公告如下: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