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我市重点产业上市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4
【发布文号】:成办发[2020]38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0-04-13
【生效日期】:2020-04-13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7-01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办发[2020]38号  2020413

为进一步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发展,增强西部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加快构建我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构建“5 5 1”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以推进产业金融创新发展为路径,以发展上市龙头企业为突破口,聚焦产业、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精准扶持,通过优化融资结构,完善上市龙头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良性高效的产业金融生态,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上市龙头企业集群,加快构建我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建立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形成资源倾斜、科技促进、人才支撑、业务拓展等多维度的引导保障体系和银行、证券、投资、保险、融资租赁等多元金融服务手段综合运用的格局,促进上市龙头企业融资,实现企业加快发展。

(二)规模数量目标。力争到2022年,培育1—2家市值500亿元—1000亿元、6—10家市值100亿元—500亿元的重点产业上市龙头公司,其中“5 5 1”现代产业领域内的上市公司占比超70%;打造5家行业影响力大、综合实力领先、能代表成都品牌的上市公司;市属国有上市公司总市值增长30%以上,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增长30%以上。

(三)质量发展目标。引导企业发挥自身技术、管理、品牌优势,借助资本市场并购整合、技术升级等多种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显著提高融资能力,带动以上市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融资规模平稳增加。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企业增强发展动力、提升产业能级

1.促进上市龙头企业扩大业务规模。鼓励支持上市龙头企业在我市发展业务,支持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对其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符合条件的保证应供尽供、随报随供;保障其在产业功能区的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基础设施配套需求;将高端服务环节、高端研发创新环节留在本市,对设立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符合总部企业标准条件的,给予支持奖励;探索建立具备产业生态圈特性的“亩均经济效益奖励体系”,对效益显著的上市龙头企业根据其地方经济贡献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促进企业发展。

2.促进上市龙头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产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其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打造国家级重大研发平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应用示范。向符合条件的上市龙头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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