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2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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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20-03-02
【生效日期】:2020-01-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08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3月2日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纳税人缓解疫情影响,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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