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1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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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川办发[2019]68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9-12-31
【生效日期】:2019-12-3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发[2019]68号 2019年12月31日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省属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省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的企业负责人,是指省属国有企业中由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及省直部门党组(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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