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发布日期:2019-02-20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浏览:20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9-02-20
【生效日期】:2019-07-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5-30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制定本准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与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关内部控制的概念一致。

控制,是指内部控制一个或多个要素,或要素表现出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 认定,是指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的明确或隐含的表达,注册会计师将其用于考虑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型的潜在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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