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8 来源:国务院 浏览:3
【发布文号】:国办发[2019]24号
【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9-05-18
【生效日期】:2019-05-18
【法规效力】: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9]24号  2019年5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对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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