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2 来源:中共中央 浏览:1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
【发布日期】:2019-05-12
【生效日期】:2019-05-12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22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951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海南省生态优势,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