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2019)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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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18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01-22
【生效日期】:2019-02-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5-22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9]18号 2019年1月22日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修订后的规范文本及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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