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浏览:2
【发布文号】: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8-12-20
【生效日期】:2018-12-20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10-04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  20181210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国资、税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有关直属海关,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