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电器设备再融资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8-12-28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1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N/A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12-28
【生效日期】:2018-12-28
【法规效力】:N/A
【失效日期】:2026-06-06
【所属类别】:N/A
【所属行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1228

1.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连续增长,截至2018年9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2,009.19万元,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应收账款连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变更信用政策的情形;(2)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说明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3)结合公司下游客户情况、全行业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报告期各期坏账损失计提波动较大的原因;(5)报告期内坏账核销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申请人的存货余额不断上升,截至2019年9月30 日账面余额10.4亿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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