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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 1.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连续增长,截至2018年9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2,009.19万元,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应收账款连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变更信用政策的情形;(2)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情况说明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3)结合公司下游客户情况、全行业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报告期各期坏账损失计提波动较大的原因;(5)报告期内坏账核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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