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14
【发布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62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8-12-21
【生效日期】:2019-01-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0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62号  20181221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取得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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