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闽国税函[2018]115号 2018年11月23日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规范和优化增值税发票代开,强化税源监控,有力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 |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