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再融资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8-08-08
来源: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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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N/A
【发布单位】: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
【发布日期】:2018-08-08
【生效日期】:2018-08-08
【法规效力】:N/A
【失效日期】:2025-07-25
【所属类别】:N/A
【所属行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1.申请人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40亿元,全部用于向雅砻江水电增资,具体用于雅砻江水电的杨房沟水电站项目建设。2015年至2017年,受四川省内售电量及上网电价下降影响导致申请人水电业务收入有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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