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辽宁省网上税务局初步整合上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6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15
【生效日期】:2018-06-15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8-27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实施初步整合,形成辽宁省网上税务局系统。辽宁省网上税务局将于2018年6月15日24时正式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步整合内容

通过本次整合,实现了全省(不含大连)纳税人网上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渠道统一、登录统一、界面统一以及主要关联业务一次联动办结(《关联业务一次办结内容清单》详见附件1)。清单中列明的业务,您在网上税务局办理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完成国税、地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同步,无需重复办理。清单中未列明的业务,仍按照原来方式操作。(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3

二、登录方式

整合后的辽宁省网上税务局系统提供网页版、客户端版、手机APP等多种访问方式,每种访问方式均已实现原国税、地税用户信息整合、数字证书互认。您可选择任何访问方式登录系统,并按照软件提供的业务功能,同时办理国地税业务。辽宁省网上税务局不在实时划款环节校验数字证书。

(一)网页版

您可通过进入辽宁省税务局官网,点击网上税务局即可登录,或者通过录入IP地址:http://wsbs.ln-n-tax.gov.cn:9911/gdsgj/gds_index.html进入网上税务局,然后根据提示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操作。

(二)客户端版

如果您下载安装过辽宁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辽宁省地税局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打开软件即可自动升级至最新版本;如果未安装过上述客户端,您可以通过网上税务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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