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部分区域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告知承诺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7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4
【发布文号】:浙建[2018]10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17
【生效日期】:2018-05-17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4-23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建[2018]10号  2018517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房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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