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1.申请人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36.5亿元,其中:23亿元用于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10亿元用于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3.5亿元用于航空运能提升项目。(1)请补充说明并披露本次各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安排情况。(2)截至2017年底,申请人在全国拥有自营转运中心64个,本次“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拟在江苏、安徽等7个省新建10处转运中心。请结合申请人现有转运中心的产能利用率情况,说明本次新建10处转运中心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新增资本性支出规模是否与申请人经营规模相匹配。(3)截至2017年底,申请人子公司圆通航空拥有机队10架,飞机及发动机账面价值为2.13亿元。本次“航空运能提升项目”拟使用5.84亿元购置4架波音航空货运飞机。请补充说明是否已与供应商签署意向或正式购置协议,以及最新的购置进展情况。请说明本次拟购置飞机与申请人现有飞机的区别,本次拟购置飞机单价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4)请补充说明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各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展及已投资金额情况,是否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投资金额。请说明截至反馈意见回复日,各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展情况。(5)请补充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均不直接产生收益。请量化分析本次大规模增加资本化支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是否会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6)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各项目投资金额的测算依据、过程、结果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并核查申请人本次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超过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需求量,相关测算依据及结果是否合理。 2.报告期内,申请人持有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23.63亿元、43.5亿元和9亿元,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41亿元、16.17亿元和41.74亿元。请补充说明最近一期末,申请人持有理财产品的明细情况、资金来源,报告期内持有较大金额理财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规划情况。请说明2016年末及2017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上述资金的未来使用规划。请补充说明最近一期末,申请人是否存在其他财务性投资,如是,请说明投资明细情况。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就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3.申请人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圆通速递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2.98亿元,主要用于转运中心建设和智能设备升级项目、运能网络提升项目、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底,前募资金累计使用9.52亿元,前募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转运中心建设及智能设备升级项目中上海转运中心的投入进度略有滞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申请人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8年3月31日延期至2019年3月31日。请说明前募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及联系。请补充说明上海转运中心投资进度滞后及延期的原因,上述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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