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大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18
【发布文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2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09
【生效日期】:2018-03-09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6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2号  20180309

为贯彻中央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大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现将《大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核定。

特此公告。

大连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密切配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联合开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确保税负公平。

第三条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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