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18年2月13日
为促进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其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行为,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将该三项规则统称为 “定期报告准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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