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反馈意见2018
发布日期:2018-01-19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1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N/A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1-19
【生效日期】:2018-01-19
【法规效力】:N/A
【失效日期】:2025-06-09
【所属类别】:N/A
【所属行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0119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28日,我会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审核,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

1.申请材料显示,1201512月,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或上市公司)向申万秋、上海言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言盛)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海兰劳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劳雷)100%股权。该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新增海洋调查仪器应用与系统集成服务。2)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申万秋、魏法军。20147月,申万秋与魏法军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上市公司成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20161月,上市公司向申万秋、上海言盛发行股份购买海兰劳雷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