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财综[2017]66号 2017年11月22日
河北、山西、内蒙古、广东、宁夏、新疆、四川省(区)财政厅,东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大学、天津大学:
自“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