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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发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天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天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 1、招股书披露,发行人前身设立时金罗肉联厂原拟投入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但实际投入的资产仅为房屋及建筑物;2008年发行人前身实施一次减资。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1)发行人2008年减资的原因,是否履行了相关程序,是否存在纠纷或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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