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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 1.根据申请材料,发行人是由指南针证券、王群、孙德兴、陈浩、杨新宇、张春林、孙鸣等七名发起人发起,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准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请发行人说明组建成立股份公司的合法合规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004年6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