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7-10-23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2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N/A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0-23
【生效日期】:2017-10-23
【法规效力】:N/A
【失效日期】:2026-04-03
【所属类别】:N/A
【所属行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10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

1.根据申请材料,发行人是由指南针证券、王群、孙德兴、陈浩、杨新宇、张春林、孙鸣等七名发起人发起,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准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请发行人说明组建成立股份公司的合法合规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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