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
发布日期:2017-10-20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浏览:4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技术指导
【发布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17-10-20
【生效日期】:2017-10-20
【法规效力】:技术指导
【失效日期】:2026-04-13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所属行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17年10月20日
为规范主板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信息披露,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
一、总则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