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7]74号 2017年8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