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浙江省国际化会计高端人才(跨境并购类)培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7
来源: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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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浙财会[2017]17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17
【生效日期】:2017-06-17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7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其他地方机构 浙财会[2017]17号 2017年6月17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党委组织部(人才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才强省战略和《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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