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1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N/A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4-20
【生效日期】:2017-04-20
【法规效力】:N/A
【失效日期】:2026-05-13
【所属类别】:N/A
【所属行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04月20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发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天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天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

1、招股说明书披露,1998年8月,发行人前身常州市接插件总厂(企业法人)设立时,是在常州市接插件总厂(非企业法人)工商登记基础上做的变更登记。常州市接插件总厂(非企业法人)的前身为武进县无线电元件厂,经济性质为集体,后更名为江苏连洲无线电厂,1994年,江苏连洲无线电厂被整体转让予周敖兴、是蓉珠,是蓉珠持有江苏连洲无线电厂部分产权、资产(包括负债),以及常州市接插件总厂(非企业法人)的牌子。1998年发行人成立后,仍然使用“常州市接插件总厂”的名义,且2003年进行公司制改制时,名称中仍保留“常州市接插件总厂”。2005年2月,江苏连洲无线电厂更名为“常州双爱电气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注销中。

(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998年是蓉珠、陆文兴、是梅娣共同出资设立常州市接插件总厂的资金来源,常州市接插件总厂的组织形式由非企业法人变更为企业法人的原因及依据,公司曾经使用“常州市接插件总厂”的原因,公司前身是否为集体企业,或主要资产、业务、人员、技术、品牌等来源于集体企业;(2)1994年,江苏连洲无线电厂将江苏连洲无线电厂部分产权、资产(包括负债),以及常州市接插件总厂(非企业法人)牌子转让予是蓉珠的具体情况,包括履行的法律程序、是蓉珠是否支付了相应对价,是否符合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蓉珠对于上述资产的后续处理情况;(3)如公司前身为集体企业,或主要资产、业务、人员、品牌来源于集体企业,请补充披露发行人改制的审批程序、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是否在评估有效期、转让的定价、是否在规定的交易场所等,相关资产、债务处置及职工安置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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