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7-03-20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4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N/A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3-20
【生效日期】:2017-03-20
【法规效力】:N/A
【失效日期】:2025-07-05
【所属类别】:N/A
【所属行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03月20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

1、招股说明书披露: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自超频三有限设立时起,刘郁、张魁一直为并列第一大股东。2014年11月,超频三有限股东转让股权后,张魁变更为第二大股东。2014年12月,公司总经理由张魁变更为杜建军。请发行人:(1)说明刘郁一直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但未在发行人任职的原因,补充披露刘郁的履历;(2)说明认定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三人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3)结合张魁自2014年11月由第一大股东变更为第二大股东的事实说明最近两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结合股权变动情况说明并披露公司总经理变更的真实原因,最近两年发行人高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第14条的有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并发表意见。

2、招股说明书披露:深圳市米高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流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的姐姐刘彦控制的公司,广州市衡基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河源市富山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博睿智达传媒有限公司、广东地隆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的配偶的哥哥陈科控制或持有大比例股权的公司。请发行人说明上述六家公司的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结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说明上述六家公司所处的行业、主要业务及与发行人业务之间的关系、是否与发行人存在供应商或客户重合的情形、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并发表意见。

3、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请发行人:(1)完善所处行业的市场容量及发展前景,说明营业收入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营业收入增长变动是否与细分行业的变化趋势一致;(2)说明不同产品所处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及补贴政策变动等,分析上述事项对发行人未来生产和经营的具体影响,是否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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