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03月10日 1.申请文件显示,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实际控制人李扬德控股的Liquidmetal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美国OTCBB挂牌上市企业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46%的股权,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主营业务为非晶金属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其业务范围与公司部分相似。 请申请人说明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实际从事的业务、股权结构、在客户、供应商、技术、设备、生产场地、人力等方面与申请人的关系,实际控制人取得该公司的股权的过程及交易金额公允性,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存在违反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情形,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的业务、技术等是否与本次募投项目有关,是否符合募投项目实施后的独立性要求,实际控制人持有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46%的股权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申请人本次拟从事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主要产品应用于为笔记本、汽车领域。请申请人:(1)说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项目的具体内容,对申请人目前收入的贡献情况,是否仍为在研技术,如是,说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是否具备基础,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是否为构件生产项目的先决条件;如不是,说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实施的必要性;(2)说明上述项目是否与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存在重复建设;(3)说明上述项目是否涉及取得新的技术资质或生产许可,是否存在取得相关技术的实质性障碍。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8亿元,拟使用2.73亿元用于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2.73亿元用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1.32亿元用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16年9月30日,申请人净资产6.97亿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6亿元。 请申请人披露:(1)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和合理性,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预计进度安排;(3)本次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4)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选择控股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原因,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如不是同比例增资,请提供增资的定价依据及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5)募投项目效益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和谨慎性;(6)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轻合金精密压铸件产业化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在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远低于承诺效益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充产能的原因和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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