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查出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1-05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5
【发布文号】:鲁会协[2017]3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05
【生效日期】:2017-01-05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5-16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鲁会协[2017]3号  2017年1月5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6]16号)、《2016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鲁会协[2016]56号)的要求,协会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现就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事务所的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为了强化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权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本着“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为主要目的,以必要的惩戒为补充”的行业自律原则,根据行业自律惩戒有关规定,经惩戒委员会超过三分之二委员表决确定,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11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行业惩戒。给予山东正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所、山东东方君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青岛华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青岛日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淄博兴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淄博天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东营鼎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烟台邦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阳谷分所、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清分所等11家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内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责令以上被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在3个月内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向协会提交整改报告,协会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惩戒结果将录入行业诚信档案。

予以通报批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山东正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存在共性问题:

(1)三级复核表审批签字不完整。

(2)审计报告没有采用新的报告格式,注册会计师没有签字。

(3)会计报表、财报表附注被审计单位没有盖章,财报表附注主要项目注释过于简单。

(4)审计业务约定书无审计收费、无盖章签字、无日期。

(5)管理当局声明书无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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