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浏览:12
【发布文号】: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6-09-28
【生效日期】:2016-09-28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  2016年9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智能制造是基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的各个环节,具有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等功能的新型生产方式。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是培育我国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必由之路,是抢占未来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对于推动我国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我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实现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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