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2 来源:财政部 浏览:9
【发布文号】:财农[2016]181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6-12-02
【生效日期】:2017-01-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03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财政部、水利部  财农[2016]181号  2016122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以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相关要求,为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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