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易代开”系统快速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31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6
【发布文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16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31
【生效日期】:2016-10-3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07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16号  20161031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开发了“易代开”系统,辅助纳税人快速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将纳税人使用“易代开”系统代开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易代开”系统介绍

海南省国税局易代开系统是辅助纳税人和办税服务厅快速办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系统。包含纳税人使用的手机微信端和电脑网页端,以及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办理代开发票业务使用的税务端。

纳税人利用手机微信公众号 “海南国税”或电脑“海南省国税局易代开”网站快速填写代开信息,向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出示手机微信中的代开二维码或打印的申报单,由工作人员扫描二维码获取代开发票申请信息,快速办理代开发票业务。

二、“易代开”系统简易操作流程

(一)手机微信填写方式

1.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 “海南国税”;

2.进入“纳税服务”->“代开发票”, 填写代开信息;

3.到办税服务厅出示手机微信中的代开二维码,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扫描二维码,打印《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交纳税人签名;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