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01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8
【发布文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6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01
【生效日期】:2016-11-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2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6号  2016111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20)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我局对截至2016630日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包括以其他部门文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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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