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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规[2016]358号 2016年10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促进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我部制定了《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之基石。长期以来,钢铁工业为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原材料保障,有力支撑了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了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促进了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三步走”建设制造强国的开局阶段,也是钢铁工业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阶段,制定并落实好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对实现钢铁工业转型升级,建成世界钢铁强国,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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