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鄂国税办发[2016]45号 2016年8月23日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切实解决营改增后窗口拥堵问题,更好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省国税局就做好发票代开和发票领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痛点堵点问题 (一)加大力度“网上办”。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推广工作力度,更加充分有效发挥“网上办”分流办税的优势。 推行“网上办”,就是要引导纳税人使用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代开专用发票,在移动办税平台试点地区,也可引导纳税人通过手机进入该模块。纳税人凭CA证书或税务登记证号加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登录湖北国税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wsbs.hb-n-tax.gov.cn),通过“代开发票”模块,自行录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上传到国税机关,即可完成代开专票申请。税务机关“涉税事项网上受理岗”接收信息审核后信息会自动传输至金税三期代开发票模块。选择“窗口领票”的纳税人审核通过后,凭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专用发票领票窗口选择POS刷卡、三方协议扣款等方式预缴税款,领取开具好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自助领票”的纳税人审核通过后,凭经办人身份证到ARM自助办税终端上选择POS刷卡、三方协议扣款等方式预缴税款,在自助办税终端上领取开具好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采取邮寄配送方式直接送达。 (二)继续推行“委托办”。“委托办”主要包括委托邮政代开、网上领票邮政专递、委托社区代开等方式,要在巩固委托代开的基础上,促进“委托办”分流办税作用更加充分有效发挥。 1、充分发挥邮政代开作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税邮合作力度,对外要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内要加强宣传引导,对于符合委托邮政代开发票条件的纳税人,要积极宣传委托代开发票政策,引导纳税人就近到邮政网点办理发票代开业务。 优化资源配置。各地要积极与邮政部门沟通,根据纳税人实际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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