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2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64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22
【生效日期】:2016-04-22
【法规效力】: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26-05-30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22日

为加强我市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提高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促进个体及私营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16号)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草拟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9日。具体内容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szds.gov.cn/szds/index.shtml)首页左侧“通知公告栏”查询。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zds@szds.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二处龙渊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28号,邮编:518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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