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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21日 1.申请文件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拟使用11亿元用于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 (1)请简要说明下项目名称的业务含义。说明上述募投项目的具体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如涉及开展新业务,请说明开展新业务的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拟作何调整,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并结合公司基本情况从资金、技术、风控、运营经验等方面详细说明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2)请申请人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公司经营现状等情况,说明项目构成测算过程及效益测算过程。并说明募集资金是否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相关参数的选取和效益预测计算是否谨慎;说明本次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折旧及项目其他成本费用的支出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并做进一步的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就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本次募投资金使用是否超过项目需求量,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人本次拟分别使用募集资金3.5亿元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1)请申请人提供本次偿还银行贷款的明细(包括借款银行、借款主体、金额、借款起止时间及用途等),若存在提前还款的,请说明是否需要取得提前还款的银行同意函; (2)根据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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