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 榕政综[2016]53号 2016年2月2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市商品房销售,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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