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攀枝花市契税适用税率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7-14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59
【发布文号】:川财税[2015]19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14
【生效日期】:2015-08-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6-06-17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财税[2015]19号  2015714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来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契税税率的函》(攀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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