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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 市政发[2015]23号 2015年7月23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陕政发[2014]21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立足本市实际,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坚持深化改革、保障基本、统筹发展、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100%的镇(街)和7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在片区化的农村社区建设互助性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养老服务就业岗位达到6万个以上,服务能力大幅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履行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办好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保障性养老机构,对城市“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和农村“五保”对象实行政府供养,适时提高供养标准。进一步完善护理补贴制度,将低收入困难老人纳入享受护理补贴的范围,补贴资金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拨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补助标准,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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