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7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188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07
【生效日期】:2015-04-07
【法规效力】: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26-05-30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4月7日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制发的《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

电子邮箱:zjczfg@163.com

传真电话:0571-87058488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10006

附件:

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市政园林局、风景旅游局(宁波不发):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精神,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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