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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函[2015]9号 2015年1月5日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4]596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企业所得税新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推广使用,具有重要意义和深刻影响,既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又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必要基础。各地要认真领会新纳税申报表的重要意义,增强新纳税申报表推广使用工作的紧迫感,要高度重视,把新纳税申报表推广使用作为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业务骨干组成团队专项负责新纳税申报表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对新纳税申报表推广时可能遇到的各类情况要有充分准备,及时应对和解决。 二、开展内部学习培训 各地要按税务总局通知要求,把学习、消化新纳税申报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组织所得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咨询热线、税源管理等人员做好内部培训工作。在省国税局师资培训和视频培训的基础上,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相关税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钻研新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领会新纳税申报表的设计理念,理解报表设置、填报要求、政策口径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熟悉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在对新纳税申报表做到全面理解的同时,对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研究透彻,做到面对纳税人时“打铁自身硬”。 三、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 新纳税申报表的报表设计,优化了表格间的设置和联系,明晰了从企业财务数据到纳税申报数据的逻辑关系和处理流程,实际上更方便于纳税人填报,在一定程度减少了企业负担。各级所得税部门要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打消纳税人的疑虑和畏难情绪,提高纳税人填表技能,解决纳税人实际问题。所得税管理部门要负责牵头收集纳税人通过12366纳税咨询热线、办税服务厅、税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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