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08-28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08
【发布文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7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28
【生效日期】:2014-09-01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6-01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7号  2014年8月28日

《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琼国税发[2012]55号)试行两年来,得到我省大企业和各级税务机关的支持和响应,为继续引导和帮助我省大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制度,有效防范和合理控制税务风险,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我们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对强化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具体要求,以及试行中各方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了原试行规范的部分内容。现将修订后的《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予以发布。

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引导、帮助大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90号)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指导性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国税发[2011]1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定点管理的大企业和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管理的大企业。

第三条 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税务风险管理目标的过程,使企业涉税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纳税遵从度持续提高、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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