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8 来源:地方政府 浏览:234
【发布文号】: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地方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08
【生效日期】:2014-05-08
【法规效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失效日期】:2025-07-16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458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2014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4]024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根据选拔条件,按照选拔程序,于512日以前,将个人填写的注册税务师行业2014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公章)以及相关材料,一并由推荐单位报送市税协培训部。

市税协培训部 张建国 88825569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2014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注税行业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根据中税协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4

如需查看全部内容请联系我们